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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转发《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》的通知

文章来源:zzdm.com.cn      提交时间:2006-7-25 18:05:01 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出处:民政部, 2004-10-5 作者:民[1987]办字37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各计划单列市(区)人民政府:

 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,劳动人事部发出《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》(劳人编[1987]142号),对改变地名工作机构领导体制,提出了具体意见,现将该文转给你们。请按文件精神,做好此项工作。 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劳人编[1987]142号 1987年8月9日 民政部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:

 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,现将改变地名工作机构领导体制的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划归民政部。

  二、地方各级地名委员会的工作机构,原则上并入各级民政部门。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,不强求上下完全对口,可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决定。 

1987年9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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